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应急管理部门紧盯行业不松懈 动火作业别“任性” 无证电焊要处罚
日前,湖州南太湖新区应急管理局在日常巡检时发现,湖州某某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的王某未持特种作业证进行电气焊作业,随后对劳务派遣方杭州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

图片转自浙江应急管理公众号
经核查,杭州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员工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湖州南太湖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相关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动火作业绝非小事,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祸,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持证上岗、事前审批、现场监护、清理现场”的硬性规定,坚决杜绝“任性操作”“习惯性违章”。(陈诚、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