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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举报动火作业都有奖 四川遂宁出台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奖励办法

2025-12-05 15:3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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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风险,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近日,四川省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遂宁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遂宁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旨在通过建立小额即时奖励、大额追加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群防群治格局。

《办法》共设立四类奖励。

一是申报奖励:作业人员在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前,通过“蜀安·焊”微信小程序真实、完整、准确申报作业信息并在结束后完成“结束作业”操作即可获得奖励。

二是举报奖励:社会公众举报上述场所存在无证作业、营业期间违规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即可获奖。

三是核查奖励:对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按规定完成核查并准确录入“蜀安·查”小程序,给予工作激励。

四是追加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经监管部门调查属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在获得基础举报奖励后可获得追加奖励。

《办法》制定了清晰透明的奖励标准。根据规定,申报奖励每次10元,举报奖励(基础)每次15元,核查激励每次5元,追加奖励经监管部门调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属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在获得基础奖励后,按照相关规定,将行政处罚金额的15%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追加奖励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遂宁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此项《办法》,是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由“政府单方面监管”向“社会协同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通过经济杠杆引导从业人员主动规范作业、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从而实现动火作业的全过程管控,全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遂宁市将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关键环节,依法加大对未经审批擅自作业、违规操作、隐患整改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典型案例曝光警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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