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以案释法‘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例’曝光
日前,湖州市公安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在对王某等人危险驾驶案立案调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所在公司湖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依相关规定,将违法线索移送湖州南太湖新区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
经核查,湖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在施工工地现场储存柴油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一百零一条之规定,湖州南太湖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建设工地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与应急处置条件,不满足危险化学品法定安全储存要求,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爆等事故,极易引起连锁反应,对周边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以案为鉴,摈弃侥幸心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陈诚、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