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聚焦民生需求 多维度践行责任担当
近段时间,重庆公安主动作为、多点发力,从应对突发天气保障驾考,到救助迷路、遇险老人;从夏夜排查安全隐患,到联动反诈守护群众“钱袋子”,再到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秩序,一系列举措覆盖民生服务、安全防护、执法管理等多个领域,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全力守护山城平安与群众安宁。
暴雨中断驾考 大渡口公安紧急抢修
近日,大渡口区突降暴雨致茄子溪摩托车考场积水断电,40名考生面临无法如期参加摩托车科目二、三考试的困境。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车管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警力冒雨抢修。
当日13时许,故障发生后,车管所全员放弃午休,经3小时奋战于16:30恢复考试。工作人员主动延时服务至19时确保全部考生完成考试,并连夜为合格考生制发驾驶证至21时。
“原本以为今天肯定考不成了,没想到民警们加班到这么晚帮我们解决问题,挺感动的!”考生王先生激动地说。
此次应急处置工作彰显了“人民至上”服务理念。下一步,车管所将升级防涝设施、强化电路维护,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驾考服务质效。
渝北警民携手助迷路老人回家
近日,渝北区龙兴镇一位八旬老人在街头徘徊,神情茫然。热心市民李女士发现后立即上前询问,但老人言语不清,无法提供住址等信息。李女士将老人安置在阴凉处休息并报警求助。
渝北区公安分局龙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耐心安抚老人,从其只言片语中获取线索,随后将老人带回派出所照料。经多方查询,民警成功联系上老人家属。原来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趁家人不备独自外出,家属正焦急寻找。看到老人安然无恙,家属连连向民警道谢。
警方提醒:家中有认知障碍老人的家庭,可为老人配备联系卡或防走失手环,避免让其单独外出,以防意外发生。
铜梁民警高温下救助两名老人
连日来,在高温的“烤”验下,铜梁区公安局民警辅警快速响应、积极作为,接连护送2名老人平安归家,获老人及其亲属由衷感谢。
8月3日13时许,平滩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位陌生老人进入家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老人言语不清、行动不便。经耐心询问和系统查询,确认老人姓胡,已80岁高龄,家住平滩镇新华村,且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考虑到烈日当头,民警立即驱车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中。焦急等待的老伴王大爷见到民警护送老人归来,感动不已,连连道谢。
8月7日上午10时,石鱼派出所又接到群众求助,称一位老人醉倒在路边。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发现86岁的蒋大爷因饮酒过量摔倒在地。在确认老人身体无碍后,民警小心将其搀扶上警车送回家中。待老人酒醒后,民警还贴心叮嘱其注意饮酒适量,避免单独外出。老人对民警的及时救助和暖心关怀深表感谢。
璧山公安开展夏夜安全隐患大排查
为切实筑牢夏季安全防线,近日,璧山区公安局璧泉派出所紧扣夏季治安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强意识”为目标,重点覆盖娱乐场所、旅馆、餐饮店、废品回收站等场所。检查中,民警辅警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防”,分领域精准发力:消防安全上,核查灭火器等情况,重点检查餐饮店后厨燃气罐、油烟管道等,指出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治安防范方面,督导旅馆落实实名登记,提醒商铺维护监控。同时,民警辅警同步开展反诈知识宣传。
此次行动累计检查行业场所40余家,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处,有效提升了辖区场所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下一步,璧山公安将持续加大重点场所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守牢安全底线,为群众营造平安稳定的夏日环境。
黔江“警企社联动”入户宣传筑牢反诈防线
近日,黔江区公安局马喇派出所联合辖区电信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关闭境外来电 谨防电诈风险”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警企社联动”机制构建全民反诈防护网。
活动中,社区民警、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扫街”方式,深入辖区商铺、居民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民警结合近期高发的刷单返利、虚假投资、冒充客服等典型案例,详细剖析诈骗手法和防范要点,重点强调“不轻信陌生链接、不透露验证码、转账前多方核实”等原则。针对老年人群体,工作人员手把手教学关闭境外来电功能,协助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反复提醒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活动开展以来,共入户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反诈防骗意识。下一步,黔江公安将进一步凝聚合力,全力服务民生,最大限度预防各类案事件发生,守护好群众“钱袋子”。
男子再次无证驾驶被梁平警方查处
近日,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在梁平西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依法查获一起再次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李某某曾于2024年5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被丰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处以1000元罚款。然而,李某某并未吸取教训,2025年7月15日,李某某再次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渝B17XXX号牌小型面包车,从丰都县高家镇上道到梁平访友,当行驶至梁平西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
驾驶人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经处罚后再次违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李某某进行了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