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晓峰督查煤矿安全工作
8月11日,泸州市泸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晓峰带队到泸县富银煤矿督查世运会期间安全工作;泸县石桥镇及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陈晓峰一行先后查看了值班室、监控室等重点场所的值班值守情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近期安全工作的汇报。
陈晓峰强调,一是强化落实企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制定并完善相应应急措施和预案,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闲杂人员不得靠近井口或入井,确保矿井停产期间安全可控;二是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煤矿属地政府要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查矿井安全情况,重点巡查附近群众,严防当地村民私自入井;三是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驻矿安监员与煤矿值班人员24小时驻矿,每日对风井、主井等区域开展巡查,发现水患、塌方、擅自打开井口密闭等问题和隐患,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和所在镇政府,并根据预案进行处置。(潘友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