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川渝两地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合作交流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5-08-01 15:40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7月29日,重庆市司法局会同四川省司法厅在泸州举行川渝行政复议合作交流活动,来自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直辖市行政复议相关负责人现场交流总结工作经验。

活动中,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川渝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共同出台了《川渝地区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多起案件通过多元化解机制找准争议症结,在确保过罚相当的基础上实质性化解矛盾,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温度。以胡某不服重庆某区交通局行政强制措施案为例,其因拟收取少量费用搭载乘客被查,面临1万元以上罚款。复议中,胡某提交的材料显示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复议机关跳出“就案办案”思维,组织化解后,区交通局对其减轻处罚,胡某接受处罚并撤回复议申请,争议圆满解决。随后,复议人员联系辖区政府对胡某进行就业帮扶,从源头上防止其再从事非法营运,既维护执法权威,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深化区域协作方面,川渝多地已探索出成熟模式。其中,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与四川省泸州市在建立联席制度、加强案件研讨等9个方面达成行政复议深度协作共识,目前已联合执法检查8次、交叉评查案件114件;联席调解24次,消减重大历史遗留争议13件。“这些举措有效打破了地域壁垒,让跨区域行政争议得以高效化解。”永川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作为区域协作的重要制度支撑,《办法》则进一步明确川渝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与各类调解组织联动,对交通事故赔偿、自然资源纠纷等11类民事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除法院已裁判、信访复查复核等情形外,经当事人同意可移交调解。《办法》还规范了调解流程、期限及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调解等机制,为常态化化解跨区域争议提供了操作指南。

近年来,重庆不断推行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创新形成全流程“复调对接”工作机制,2019年至2024年全市通过复调对接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2万余件。同时,针对调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整改建议443条,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徐海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