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近日,泸州市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指导检查时,发现其关键压力容器及管道上的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泸县应急提醒,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生命线。当设备内部压力异常升高,超过设计极限时,安全附件失效或未正常投用,失去及时泄压保护的能力,极易导致灾难性物理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涉及压力容器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规范安装、正常投用、有效维护,严禁安全附件使用不规范及擅自拆卸、停用安全附件或加装盲板使其失效等行为。(陈宇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