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三年连降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年度报告(2024.06—2025.05)》(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一年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一审案件1453件,依法对1876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二审案件97件。毒品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一定程度反映出刑罚措施对辖区毒品犯罪的有效遏制,毒品犯罪治理整体平稳可控、稳中向好。
报告指出,当前毒品犯罪主要呈现毒品犯罪“前端组织化”“终端零包化”特征突出、走私、制造及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突出、利用特殊群体实施毒品犯罪现象突出的特点。同时,犯罪手段不断“迭代翻新”、“黑毒交织”现象凸显、提供“人质”赊销毒品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辖区毒品犯罪形势、特点及最新动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动摇,坚决贯彻厉行禁毒方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预防、遏制毒品犯罪的职能。
一年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如宋某勇、程某伟、李某波等走私、贩卖毒品案,对40余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殷某洪执行死刑,依法对196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持续威慑潜在毒品犯罪分子。
未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度融入区域禁毒综治工作网络,积极统筹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不断纵深发展。(唐灿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