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光护幼苗:未成年人防欺凌普法教育进校园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5月8日下午和5月9日上午,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共青团岳塘区委走进友谊学校和昭山和平小学,分别开展了意义深远的未成年人防欺凌普法教育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此次活动吸引了200余名师生、130余名家长的积极参与,在校园内掀起了一股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活动伊始,来自区检察院的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检察官张强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以及互动问答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侵害形式、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等关键知识。在讲解校园欺凌环节,张强详细阐述了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等不同类型,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多样性和隐蔽性。同时,通过列举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校园欺凌真实案例,深刻剖析了此类行为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伤害,以及施暴者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回答问题,展现出对法律知识的强烈渴望。许多同学表示,通过这次宣讲活动,他们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能,今后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了。
为了巩固宣讲效果,区检察院还向同学们发放了精心制作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手册。手册内容丰富,涵盖了法律法规解读、自我保护方法、求助途径等方面,图文并茂,便于同学们理解和记忆。
此次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是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活动,不仅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让他们明白法律是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未来,该院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携手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