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应急管理局扎实推动企业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近日,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迟某在对管线进行测厚检测时发现隐患,立即向企业领导报告,并联系维修车间人员配合对减薄弯头进行预制更换,避免了泄漏事故的发生。因及时上报隐患,该公司奖励迟某2万元,并奖励其所在车间8万元。这是沧州市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来,对安全“吹哨人”进行奖励的一个案例。
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报告隐患的积极性,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方案,明确石油天然气开采、化工(含石油化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于今年4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于今年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该市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4个方面,细化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标准,让员工明白“向谁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报告有奖”,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对报告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