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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修订的《贵州省消防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5-04-24 10:2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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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贵州省消防条例》(后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聚焦责任落实、基层治理、重点领域火灾防范和应急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聚焦责任落实构建多元共治的消防工作格局。《条例》新增消防安全责任一章,系统规定了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制定相关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细化公安、住建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对共用建筑、物业服务人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11月为全省的消防宣传月,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活动,着力增强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聚焦基层治理夯实基础找准基层火灾防范着力点。《条例》积极响应国家两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规定乡镇(街道)应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人员从事消防工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消防救援机构委托执法进行了细化规定,着力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住,执法缺位等问题,为下一步开展委托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打通了基层消防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范提升抗御火灾能力。《条例》强化规划引领,规定各级政府应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并组织实施,对规划外和城市更新中的公共消防设施明确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要求。对群众广泛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消防管理和维修资金使用等进行了细化和规定,明确了用作生产经营的城乡自建房防火分隔和外窗设置要求,规定了供电企业对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并优化了部分消防安全许可办理流程,对明火作业等进行了系统规定。

聚焦力量建设构建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体系。《条例》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救援力量建设进行了系统规定,明确因地制宜组建山岳、水域、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专业救援队,加强针对性救援力量建设,并设立相应条款对国家队和政府专职队人员权益予以保障。

聚焦协同合作科技创新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规定教育、民政、公安、住建等单位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共享与消防安全相关的监管和服务信息,打通了数据壁垒。明确建立灾害事故救援协调机制,强化灾害事故的协同作战,提升处置效能。同时,鼓励和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明确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提升消防领域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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