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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 助推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2025-03-25 16:0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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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

一是持续强化深学细研,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党支部集中研学、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结合局领导宣讲、专题培训班、应急管理大讲堂等系列活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全力推动立法工作,夯实应急管理法治基础。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牵头组织起草《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启动《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改工作,成立立法专班,起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为科学立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全面统筹各项法治建设任务,“一规划、两纲要”任务高标准落实。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组织领导、制度体系、处置能力、“放管服”改革、执法能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学习教育、科技保障等8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制定印发《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涵盖法治意识、法治体系、依法治市、执法监督、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等6个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

四是制定出台营商环境措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发展助力“十项行动”的工作措施》,聚焦规范执法、细致普法、信用修复、处罚公示、处罚证明、“线上”办证、救援预案、叫应机制等8个方面,进一步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发展;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对照国家企业信用修复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信息提前终止公示的前提和程序进行明确,切实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强化应急系统执法监督,全力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修订印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事项;修订印发《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剖析存在问题,对普遍性问题作出工作提示,发挥案卷评查工作“指挥棒”的作用,推动执法监督走深走实。

六是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围绕“勤学强基、实练强技、精装强能、严训强队”工作目标开展实战大练兵,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联合天津电视台教育频道,采取知识讲解、深度阐释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制作播出应急普法专题节目,全方位塑造应急普法品牌;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国家安全等方面重点法律法规;在局政务网站开设“应急普法”专栏,持续更新发布重要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动态,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氛围进一步浓厚。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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