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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市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和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新规

2025-03-24 10:0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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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通过并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从制度层面为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及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提供政策指引。

瞄准靶心严标准。《两个办法》涉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共25条,聚焦非法拼装拆改、违规改装、充电设施布局、本质安全短板等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科技赋能、公众参与”原则,推动构建全链条治理新体系;涉及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共5部分,对集中充(换)电设施及建设运营主体进行定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规定》纳入2025年全市立法项目。

注重源头强规范。《两个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对非法拼装拆改等行为实施赋码溯源管理,推广建筑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约束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物业服务招标选聘方案。规定村(居)民委员会、相关行业组织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公约,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同时,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纳入信用管理,落实责任倒查和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

强化监管惠民生。《两个办法》进一步保障了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建设经费,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形成全市智慧充(换)电“一张网”。在居住区推行“以换代充”新模式,鼓励采取财政补贴、延长签约运营期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服务费用。目前,已推动1426个小区安装充电设施,244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价费分离和下调终端收费,充电桩使用率由20%提升到45%。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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