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探索建立“局组联动”工作模式 整治群众身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湖北省十堰市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局+派驻纪检组”的“局组联动”工作模式,紧盯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项目,狠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充分保障群众购车用车安全。
实施联动督导,落实监管责任。市市场监管局与派驻纪检组成立联合检查组,对10个县市区27个乡镇(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者79家,现场约谈整治工作不力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下发《督查通报》组织“回头看”,促进属地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排查隐患、化解风险。各县市区局积极落实“行纪衔接”,市局和5个县区局移交纪委问题线索16条。
强化约谈警示,压实企业责任。针对局组联合督导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强化源头管控,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经营单位及维修企业450家,签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承诺书412份;约谈网络经营主体和美团、饿了么等即时配送平台47家,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354家,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压实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聚焦靶向监管,严格执法办案。局组联合每周调度、定期会商,针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侵犯群众利益、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坚持“宣管查”并重,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129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99份,不合格产品发现率76.7%,立案查处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案件102件,涉案车辆191台、金额40.22万元,罚没金额33.58万元,推动暂停、撤销3C证书47张,建立长效监管机制10个,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域”,严防“三无”电动车和非法改装电动车及私自改装电池等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