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全力筑牢安全底线
年关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近期,烟台市公安机关加大对非法储存、售卖、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筑牢安全底线。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月10日,福山公安分局回里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孙某在辖区某商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4箱。目前,孙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贩卖烟花爆竹。高新公安分局银海海岸派出所接上级推送,孙某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并在辖区某平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孙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贩卖烟花爆竹。1月10日,莱山公安分局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从杜某处购进烟花,在微信群里对外售卖。目前,王某、杜某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近日,栖霞市公安局翠屏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崔某在明知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崔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烟台公安机关提醒:为有效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请通过合法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合格产品,切勿在网络和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不要违规寄递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区范围内,严禁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一般管理区内应依法安全文明燃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