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出台“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政府出台《孝感市“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九小场所”的管理范围,划清了各级人民政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和各行业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责任,规定了“九小场所”在建筑中的设置要求和用火、用电、用气规范,并将“九小场所”按行业类别、风险大小、安全状况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办法》第五章指出,孝感市“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专班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市长任副组长。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全市“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指导、推动各地各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抓好“九小场所”安全管理。
《办法》的出台,为全市“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全面压实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地,为防范化解“九小场所”各类火灾风险,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