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聚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酒泉市锚定年度目标任务,凝聚酒泉市合力,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四个全覆盖”各项措施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一是高位部署,自上而下持续推动。酒泉市委、市政府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及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酒泉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制定了总体方案,明确“8大行动”及2024年100项重点任务,各有关部门制定30个子方案,形成了“1+30”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酒泉市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专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通过加强“线上+线下”动态调度、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共专题研究25次、带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39次,酒泉市各县市区、经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研究256次、带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556次,酒泉市安委办9次进行了通报。在高危行业领域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投保企业达1298家,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实现安责险投保全覆盖,发挥了事故预防服务功能作用。
二是突出重点,聚焦重点除患攻坚。酒泉市政府出台《酒泉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靠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汇总下发《52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汇编》,为各行业领域判定重大隐患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聚焦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制定《酒泉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五项工作制度》,启动“企业单位日排查、行业部门周排查、分管领导月排查、主要领导季排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审核把关销号和统计分析等制度机制。截至目前,酒泉市共开展判定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宣贯解读1300次、覆盖6.7万余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万余家次,通过部门检查、企业自查发现一般问题隐患3.71万条、完成整改3.65万条、整改率98.4%。其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848条(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问题隐患463条),完成整改840条,整改率99%,对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均落实了管控措施,确保销号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执法,突出抓好指导帮扶。酒泉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按照“强监管、严执法”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建立部门安全生产专家库,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市县两级各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分级分类执法企业名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645次,罚款1055.5万元,一案双罚36次,责令整改企业35家,闭库销号尾矿库1个。公布典型执法案例46个,追责问责22人,起到了“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同时,酒泉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对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先后帮扶指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773家(次),指导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企业173家,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16家。
四是科技赋能,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以抓好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为突破点,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互联网+安全监管”,指导危化重大危险源、煤矿、粉尘涉爆等企业安装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429家。推动先进适用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治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13起,安装配备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5933个,升级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31个,整改完成新增自建房隐患1072栋,整改完成电梯隐患300台,改造铁路平交道口2个,水库除险加固3次,打通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683个,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33公里。全力打造应急指挥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施了酒泉市应急指挥综合管理体系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酒泉市4个化工园区72户危化企业、20户矿山企业工业视频以及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地震局与酒泉市应急局指挥平台实现了视频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