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部署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体系工作
为切实提高发现、防范、化解、管控城市安全风险能力,近日,唐山市安委办印发《唐山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体系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方案》指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检测预警平台体系工作的建设原则要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坚持部门联动,统一运营,坚持统分结合,集约共享。《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共分为现状摸底、需求调研,推进可研、立项审批,分步实施、强化效果,总结经验、建立标准四个阶段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工作任务,即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城市安全风险全域感知网、建设市级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专项应用子平台。《方案》强调,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体系工作的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专班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利用超长期国债申报机会对项目进行整体立项,完善技术支撑,完善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的专业优势。
11月15日,唐山市安委办召开城市安全风险综合检测预警平台体系工作的专题调度会,会议就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体系工作建设第一阶段任务提出了相关要求: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组建城市专班,认真研判目前系统建设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体系建设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