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会
为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查找、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和业务股室安全监管人员开展第二期“执法沙龙”技能培训会。
“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都是重大事故隐患,我区从事白酒生产制造的企业较多,大家以后检查的时候可以着重关注一下……”。
本次培训紧扣工贸企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这一主题。分别由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帅大春和危化股股长代旭东授课,他们通过图文展示、案例分析和理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参训人员讲解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原则和标准并结合实际,对工贸、危化领域提纲挈领地阐述了重大事故隐患特点及防控措施。
“哪些属于‘两重点一重大’呢”?
“‘两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培训现场气氛热烈,参训人员积极提问,各抒己见。他们的观点相互启发,为提升执法水平贡献智慧,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
培训结束后,帅大春希望,要把今天的所学所得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把提高排查质量作为重点,真正把那些潜在的、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查找出来、移交下去,跟踪整改到位,实现“整治一个隐患、消除一类风险”。
此次培训会为纳溪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为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付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