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近日,重庆市召开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同意报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关于制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工作部署,今年7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增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规定》作为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拟以“小切口”立法形式,针对当前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标准不明、建设运营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明晰政府、部门和建设、运营、场所管理单位等各方责任,明确建设选址、产品选型、运营维护、场所管理、规范使用、应急处置和退出拆除各环节管理要求,推动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从无规可循到有法可依,实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重庆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前期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效,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紧盯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充换电设施建设,尽快补齐短板。前期,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起草单位,邀请重庆市人大社会委、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重庆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指导,将调研、起草、论证、审查等立法环节进行统筹整合、同步开展,确保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下一步,《规定》将按地方立法程序,于11月27日提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一审,预计12月底二审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