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法庭”联动调解 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近日,泾川县公安局玉都派出所联合玉都法庭及时调处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成功将案件化解在诉前,切实把矛盾化解在阶层,消弭在诉前,有效避免矛盾升级、促进社会和谐。
2024年10月初,玉都派出所辖区村民童某报称其被同村村民卢某打伤。玉都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调查了解,原来童某承包了卢某的60余亩地用来种植玉米,并约定玉米收割后一次性支付承包费,但在近日卢某道听途说童某信誉不好,担心童某收割玉米后不支付承包费,于是在童某收割玉米时前去阻挡,二人发生口角,卢某将童某打伤,且双方均认为过错在对方,矛盾出现激化。
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玉都派出所联合玉都法庭开展调解工作,起初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激烈争执,调解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工作方式,派出所民警与法庭工作人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结合自己的调解经验向双方阐明利害关系,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算“经济账”“法律账”,最终双方当事人缓和了情绪,进行了心平气和的交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4年以来,玉都派出所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构建“派出所+N”联动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人员互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