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创新推进“三六”标准化建设 提升执法效能
近年来,泸州市泸县不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推进“三六”标准化建设,在强监管上“用实劲”,在严执法上“出新招”,有效推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六步骤”全链条安全监管闭环
“立即停止作业!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你们简直是在拿生命开玩笑”,近日,泸县应急管理局联合该县经开区依照执法“六步骤”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车间工人未持证上岗,违法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该企业给予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要求企业全面落实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报审。
所谓《执法“六步骤”》是指全年执法有计划、每次检查有方案、具体项目有标准、自由裁量有依据、行政处罚有结果、督促整改有成效,促使从检查计划到督促整改各环节环环相扣,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近年来,泸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年度计划为抓手,按照分类分级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企业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细化检查方案;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有序高效开展联合执法,整合企业较大以上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临时检查事项,编制《泸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清单》,优化完善并严格实施“四类场景”一张清单,指导企业从“督查整改回访”向“自查自纠自改”转变。今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146家次,复查85家次,发现隐患913处,隐患整改率达98%。
“六要素”全过程规范执法办案
“采场高坎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隐患后果谁来承担?”
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泸州某石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采场东北翼1处高坎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在采场东北翼边坡(运输公路临山一侧)出现横向及倾向性裂痕,坡体后缘出现3cm裂痕并存在扩张趋势,边坡松动未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依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将对你企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请你们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生产作业,按要求限期整改闭环”,泸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雷世武说。
近年来,泸县高标准执行“六要素”规范执法办案全过程(即“主体适格、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准确、处罚适当”),把权利关进笼子,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成为执法自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六同步”全方位优化执法服务
近年来,泸县探索实行“六同步”,即“告知同步、线上同步、记录同步、维权同步、普法同步、服务同步”,以“执法+服务”为突破口,服务管理并行,激励约束并重,提升执法效能。
检查前同步告知检查内容,执法前向企业提前发放执法提醒函,对照《泸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清单》,实施预防性执法,进行法定职责、风险隐患、违法行为提醒,指导企业自查自纠自改,今年累计发放执法提醒函140份。同时,全程依托“互联网+执法”同步线上操作,实现网上巡查、线下核查,派单执法,严格落实全流程办案,全过程记录,充分保障相对人权利。截至目前,通过监管系统开展网上巡查1300余次,处置隐患报警200余次。
此外,泸县坚持“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法,把普法宣传、助企纾困融入日常,在煤矿、危化等行业企业实行驻矿、蹲点制度,全程“一对一”“跟班式”服务指导,开展进企业培训指导340余场,投入52万元购买专家服务体检158次,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与效能,助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有效提高,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付才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