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积极创新监管方式 多举措推进工贸企业“三同时”工作
“要注意消防和安全间距,施工注意安全。”近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正在施工建设的广元应和铝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对企业安全设施投入,三同时安全预评价情况,设施设计审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这是我们对在建企业的提前介入,严把项目落地安全设施引进准入、项目建设、安评验收三关,实现全流程监管。”广元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广元市认真贯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扎实推进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延伸监管服务链条,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联合办理、快速审查机制,对新引进还未建设的新企业,严格落实《铝产业安全发展监管服务指南(试行)》,行业部门在受理准入备案后,应急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实现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广元市除2家新建、1家长停企业外,其余21家金属冶炼企业均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另有建材、机械制造等207家工贸企业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或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
广元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以防控重大事故为目标、以开展“三同时”为牵引、逗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基于风险的主动安全监管模式。将所有工贸企业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主业从事冶金、有色企业,第二类为主业从事建材、机械制造企业,第三类为纺织、轻工等其他企业。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企业主体的原则,建立包保责任方案,包保人员对第一类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任务主动认领,条块结合,扎实推进整改。
同时厘清节点,按照建成时间实行分类监管。对于划分为一类的金属冶炼企业,严格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其中,对于2018年3月1日前的4家建成企业,必须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检查,并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并验收,对于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18家建成企业,按要求在2024年8月底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对于2024年1月1日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2家新建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对于划分为二类的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其中,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但未完成的企业,要求规模(限额)以上的在2024年年底前、规模(限额)以下的在2025年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验收,2024年1月1日后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建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履行“三同时”手续。
对于划分为三类的工贸企业,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检查。对凡是在整改期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挂牌限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停整改,“三同时”工作中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企业抗拒、不作为的,一律严惩不贷。
“我们靠前监管、主动监管、全流程监管,逐项抓好落实,扎实开展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管理效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广元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