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在泸州举行
10月22日,四川省司法厅会同应急管理厅莅泸开展《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调研座谈。
调研组指出,起草《规定》是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完善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制度,依法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调研组强调,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泸州市在行政执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进行了有力探索实践,希望通过此次调研进一步了解各方意见建议,将有限空间治理效能转化为法治保障力量,确保《规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司法实践操作性。
“建议既要考虑非常规作业,也要考虑非常规作业;例如《规定》要求作业人员每次作业要先培训,应有现场负责人组织指挥,监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全过程配备安全绳救生器,但酒窖作业频率高、作业人员少、风险低,如此要求显得过犹不及”。
“《规定》要求培训后方可作业,建议改为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否则会导致形式主义泛滥”。
座谈会上,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酒业发展局等16个市级部门以及部分区(县、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分别从《规定》适用范围、作业要求、管控措施、作业审批和法律责任依据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镇街执法人员和化工、酒业、工贸等不同行业企业代表也结合实际,为《规定》的完善建言献策。
调研组表示,此次立法调研听取了相关堵点难点问题,收集了经验做法,将细致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推动意见建议成果转化,力促做到《规定》出台后管用、好用、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