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近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人员进行奖励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通县应急管理局积极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包括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邮箱,以及在网络开通举报通道等。2024年截至目前,共收到73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涉及建筑、工贸、小区物业、消防等多个行业领域。
对于每一起举报,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深入被举报企业、小区进行实地检查、调查取证。根据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对核实属实的举报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近期,县应急管理局共对11名举报人员发放了奖励金,累计金额达11000元。奖励金的发放标准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避免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因素确定,旨在充分体现举报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贡献价值。在奖励发放过程中,县应急管理局严格遵循相关程序,确保奖励金发放的公正、透明。同时,对举报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通过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企业职工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在某施工现场被举报“门口6米以上作业未系安全带,有高处坠落风险。”的隐患后,经应急管理局、卫健局督促整改,施工现场完善了防护设施,避免了可能因高空坠落而引发的事故。
另一方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也提高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企业意识到自身的安全生产行为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加强了内部安全管理,加大了安全投入,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促进了整个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从社会影响来看,这一制度激发了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热情,增强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广大群众积极关注身边的生产安全问题,形成了“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推动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落实好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举报途径和奖励标准,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不断优化举报受理和核实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引导,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我县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