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深入开展 “转观念、强作风、严管理、重落实、 提效能、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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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深入开展 “转观念、强作风、严管理、重落实、 提效能、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

2024-10-23 08:5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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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监管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高水平安全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开展“转观念、强作风、严管理、重落实、提效能、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要求,10月21日,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对学习实践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要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为全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作出更大贡献。要全面自查自评自改,围绕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纪律规矩、干事标准、工作效能、精神状态等6个方面查摆出的153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全区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水平。要扎实组织开展全区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人员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深入推进“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铁规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推动“八条硬措施”全面落地见效,提高全区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愿水平。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整顿监管执法作风。要深入推进全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作风专项整顿,结合全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213项问题,督促盟市、旗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全过程执法行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高效使用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切实改进监管执法作风,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切实解决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斗争精神。

下一步,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将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聚焦“转观念、强作风、严管理、重落实、提效能、树形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严格监管执法、敢于动真碰硬,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全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全力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篇章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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