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蓬溪交警:“四+”工作法 持续推进电动三、四轮集中整治
近期针对县城区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客等交通乱象随之增多,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要求,直面问题,精心筹谋,积极推行“四+”工作法,扎实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防范和化解秋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细研判+明思路,建章立制突重点
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赓即传达上级公安领导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治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全体民辅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逐项逐规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和安排,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厌战等不良情绪,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结合近年来辖区电动三、四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深入分析总结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整治“落脚点”,详实制定《县城区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城区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查处流程、执法规范、安全宣传等相关要求,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调勤务+重整治,因地制宜施战略
针对电动三、四轮车车身较小且操作敏捷,日常穿梭在“大街小巷”,大队打破以往定时定点的常规模式,采取灵活的“游击战术”,适时变更执勤卡点,提高检查密度和频率,将早高峰7点半至9点半、午高峰11点半至13点、晚高峰18点至20点作为重点时段,在医院附近、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的电动三、四轮车辆进行重点拦截,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构筑交通安全防线。
科学部署勤务,将优势警力最大限度下沉路面,积极联合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在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活动较为活跃的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整治效果。10月以来,共累计查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160余起,查扣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车辆6起、违法拉客20余起、驾驶报废车辆10余起、乱停乱放70余起。
强规范+实防护,保障安全促和谐
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的使用人群基本为中老年人,抗拒执法、阻碍执法等不确定因素较多,要求全体民辅警认真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严防因执勤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和涉警负面舆情炒作。
要求执勤民辅警认真落实《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安全防护规定》,严格遵守“八个一律”,加强环境预判遏安全评估,正确停放警车,始终保持安全规范站位,及时感知并躲避危险,切实做好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因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导致民辅警伤亡事故。
重宣教+造声势,巧借平台增氛围
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简单易操作,广受不少中老年人青睐,而因这类人群的文化程度较低,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为淡薄,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也逐日递增,大队以“七进”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民辅警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开展主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动三、四轮车各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坚决抵制不良交通陋习,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利用微博、抖音、主流媒体等平台,公布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电动三、四轮车非法改装、非法拉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扩大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0月份,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8张,微博发布交通安全提示2期。(蓬溪县公安交警大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