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法院多举措做好未成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近年来,福建安溪法院始终坚持惩治教育相结合,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院家校协作+干预疏导”。对涉案未成年人在诉前及诉中加强心理疏导与干预,联合辖区学校、民政等社会力量,选派部分具有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临时家长”,从立案、开庭审理、判后跟踪等全程参与临时监护、心理辅导和干预服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关怀。二是坚持以案救助。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依法审判,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三是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妥善把握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协调联动做好被害人救助,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