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近日,龙岩市安委会印发《龙岩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全省率先出台“最后一公里”责任清单,立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精准明确“关键少数”的具体责任,织密扎牢“安全责任网”。
《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原则,围绕监管机制、日常安全检查、财政资金保障、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教育培训、安全举报奖励、应急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健全明确了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其他班子领导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20项职责清单;明确了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工业园区领导干部安全14项职责清单,压实“怎么干”的属地责任。
《清单》突出“关键人”的领导责任,提出乡镇(街道)原则上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由一名副乡镇长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不统一、统筹协调受限的问题。此外,为强化问责问效,要求由县(市、区)政府安委会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落实本工作职责,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