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规范机构执业行为,持续提升机构技术服务水平,更好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重点围绕资质保持、过程控制、技术服务报告三个方面展开,旨在通过严格核查机构资质保持、规范过程控制为重点,坚决打击机构弄虚作假,从严查处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在机构资质保持方面,主要是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机构的固定资产、工作场所面积、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及比例、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劳动合同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在过程控制方面,重点检查机构的法定技术服务项目从业告知、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人员专业能力配备、现场勘查、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告结论等情况,以确保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将重点检查2023年以来的法定技术服务报告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的符合性,以及报告编制是否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情况。同时,还将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技术服务报告建议开展隐患整改情况、报告相关建议采纳情况等。
行动要求各市应急管理部门、省应急管理厅各有关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过程督导。同时,要求检查人员规范开展检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坚持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各级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整治行动情况,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总结报告。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时间安排上,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机构对照《机构资质保持情况检查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检查表》进行自查;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处室梳理2023年以来生产经营单位法定评价项目报告清单。第二阶段为现场检查阶段,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和各市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在任务分工上,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全覆盖检查机构资质保持情况,严格检查机构过程控制情况,严查法定技术服务报告质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杜绝在全国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换证延续的特殊阶段,出现资质保持不足、人员违规执业等情况,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