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常态化“三查”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实效
自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荆州市按照省、市两级专班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三查”,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
坚持情况排查,全面摸清底数。荆州市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单位及维修店底数,建立排查台账,每月动态更新数据,并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共有上述生产销售单位596家、维修门店328家。全市集中充电设施充电端口40051个,其中住宅小区37068个,机关、企业等2983个,综合车桩比为5.89:1。同时,持续开展架空层使用管理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架空层576处,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的架空层373处,其中271处不符合安全标准,已纳入“黑名单”管理,直至问题整改销案。
坚持产品抽查,保障质量安全。全市落实电动自行车重点工业产品目录监管,检查企业389家次,处理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11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68家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召开约谈会,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市专班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配件作为防火安全类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建立抽查不合格快速处理机制,及时报送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消除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已抽查产品48批次,立案调查7件。
坚持资质核查,加强认证监管。市专班严格审查企业生产资质,对因厂址搬迁暂停生产的企业,撤销其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全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6家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241家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3家电动自动车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监管。针对辖区内暂未取得认证证书的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开展技术帮扶,指导生产企业尽快获取认证,逾期仍未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将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