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公布2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近期,四川省内江市应急管理局从各县(市、区)查处的举报案件和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中,选取公布2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举报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奖励7500元
2024年6月,威远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实名举报,称辖区内某民房内非法存有危险化学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按照相关程序,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该民房内存有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罚人民币5万元。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威远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威远县应急管理局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7500元。
【案例二】职工发现企业内部安全隐患,奖励200元
2024年4月,市中区石油容器厂容器制造车间起重工陈某,发现车间滚轮架疑似有带电作业隐患,及时联系安全环保部与综合车间专职电工,经安全环保部与厂电工进行核查为二次线搭接不牢固产生静电。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该职工予以奖励200元。(内江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