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嵊州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嵊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布2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4年3月14日,嵊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嵊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焊接车间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刘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金属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停止刘某某进行特种作业,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查处。经查明,嵊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4年4月12日,嵊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嵊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4日,嵊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嵊州市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焊接作业人员杨某某未按规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停止杨某某进行特种作业,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查处。经查明,嵊州市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4年7月4日,嵊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嵊州市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