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公布一起外包外租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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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公布一起外包外租违法典型案例

2024-09-14 14:4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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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对绍兴极嘉物流有限公司所在物流园开展检查,发现园区租户赵明军在不具备相应安全资质的情况下为货车加油。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2024年5月24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绍兴极嘉物流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知晓租户赵明军为货车加油的行为并继续将场地出租给赵明军,构成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个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越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绍兴极嘉物流有限公司决定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12500.00);2、处罚款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337500)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行为负责的管理人员,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的行政处罚。

目前,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个人的现象仍然存在,其行为常伴随危险物品违规使用、管理,带来较大风险,通过此案,提高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的法律严肃性,教育企业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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