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救2人 泸州港区海事处织密水上安全网
“坚持住!我们来了!”8月10日凌晨4点,泸州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辖区泰安大桥附近水域成功救起一名落水人员。这是在三天内,泸州港区海事处成功救助的第二名落水群众。就在两天前的8月7日晚10点,泸州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辖区东门口水域救起了一名落水群众。
进入汛期以来,泸州市连续出现高温天气,到江边踩水吹风的市民群众逐渐增多,这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身处水上应急搜救第一线,港区海事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全天候保持应急待命状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入汛以来,成功救起落水群众8人,劝返4人。
为从源头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泸州港区海事处通过加强现场巡查、强化动态监控、组织安全宣讲、推动多部门联动等方式,积极开展防溺水宣传。
针对航道内从事游泳等体育运动的行为,泸州港区海事处加强远程监控,在清晨、傍晚等重点时段出动海巡艇现场巡航,力求早发现、早劝导、早制止,并及时向区教体局、游泳协会通报相关情况,形成管理合力。同时,持续加强与公安、航道、渔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发挥游泳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共同维护良好水上交通秩序。入汛以来,泸州港区海事处累计开展巡航189次,联合执法25次。
泸州港区海事处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航道内游泳行为,既严重影响船舶正常航行,也给自身安全带来了极大风险,尽量避免进入航道开展游泳等水上运动。(徐梓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