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7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进一步支持陕西、四川等6省做好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考虑6月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淮地区及四川盆地先后遭遇暴雨洪涝灾害,部分省份受灾严重的情况,在此前工作基础上,7月2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7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6省全力开展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妥善安置救助受灾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早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