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难点问题 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广元市多部门联合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设施。资料图片
危化品运输车辆具有危险性高、管理难度大、发生事故后涉及面广以及易引发二次事故等特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现场不易管控,容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遏制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是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笔者以四川省广元市为例,对当前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并提出建议供读者参考。
危化品运输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分析
源头管理措施“落实难”。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常年在路上,对其安全管理几乎处于失控状态,各项源头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从事异地作业和多点循环运输,作业路线长,分散性强,营运线路和场所都不固定,导致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及时有效地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监管,出现失管失控或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这样的后果是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长期得不到安全教育和制度约束,安全意识淡薄,逃避检查和处罚往往成为行业内的“必备技能”,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安全隐患加剧。
日常监督管理“甄别难”。现阶段,部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危化品专业知识不足,查控技能不高。可以说,大部分管理人员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只会查超载、无押运人员、无证运输这三类常见的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一线工作人员对危化品特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关知识。在日常实践中,只有运输石油化工产品的油罐车能被一眼认出,而运输其他危化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的车辆,一般在外观上并无明显标志,如果在车体上不标明或驾驶人不如实告知,路面管理人员无法对车辆运载物品是否是危化品进行甄别,从而造成监管失控和打击不力,形成监管漏洞。
运输安全知识“知晓难”。笔者从实际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个别驾驶人、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不强,对有关危化品的安全运输规定缺乏了解,对所装运的危化品的危险性也知之甚少,有的甚至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连基本常识都不掌握。一旦货物发生泄漏或引起火灾等事故他们不知如何处置,不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联动日常监管“配合难”。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涉及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管理上没有实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管理效率低,部门之间缺少协调配合,造成危化品运输车辆日常安全监管不力。
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突出“源防”,筑牢运输安全“防护墙”。深入开展企业调查摸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使用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要实行“户籍化”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危化品运输企业落实“点对点”监管。同时,与运输企业、驾驶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化品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长抓交通安全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危化品运输场站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形成危化品运输车辆日常检查和维修制度,要求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严格按照企业制度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对于不按规定检查和维修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企业要主动创造条件完善GPS监控系统,建设功能强大的GPS实时监控网络,给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安装GPS行驶记录仪,设置车辆GPS调度室,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监督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消除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突出“路防”,举起严管重处“高压棒”。紧抓路面管控,形成严管态势。要严格落实人员从业资格、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通行证明、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七必查”措施,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要以路面管控为主战场,科学部署监管人员,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教育处罚不到位不放行,强力震慑违法行为人的侥幸心理。依托收费站、执法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志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是否年检以及是否按照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事项,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
突出“联防”,推动职能部门“大联动”。加强与运输企业的协作,加强行业监管。由政府牵头,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建立长效机制,组织人力定期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在重点路段设立固定和流动检查点,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和完善危化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预警分析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台账,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综合治理,各部门要联合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企业动态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确保动态监控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适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预防事故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结合各自管理职能,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救援机制,建立专业救援和处置队伍,并经常组织有针对性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并紧张有序施救。
突出“宣防”,敲响安全出行“警示钟”。针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及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应做到与企业负责人“一月一见面”,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企业给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上一堂课”,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超载、超员以及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讲授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通过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运输工作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要面对面开展安全教育。在管理过程中,通过“四看、三审、二查”等举措,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押运人员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普及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运输知识,增强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安全责任和专业能力。